我公司2019年对开达名城、希达小区、富山诗苑、金达花园、茂盛锦苑五个安置小区配建的商业用房及其它资产组织了三次拍租会,目前拍租两次及以上仍然流标19间商铺及金坝乡双凤村梁亭村民组“社会福利院”。经报开发区国资委批准同意我公司将拍租两次及以上仍然流标的资产以评估价为出租价格(即2019年拍租起拍价格),根据“先到先得、租完即止”的原则对外出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赁房源:
坐落于宣城市区开达名城、富山诗苑门面房(房屋)3年有偿经营使用权和金坝乡双凤村梁亭村民组“社会福利院”房屋1年有偿经营使用权,房源具体位置、面积、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详见下表。
序号 |
房源位置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万元/年) |
租赁保证金 (万元) |
1 |
开达名城E2-2
|
181.48 |
2.61 |
0.60 |
2 |
开达名城E3-10 |
247.95 |
3.57 |
1.00 |
3 |
开达名城E3-11 |
244.75 |
3.52 |
1.00 |
4 |
开达名城E4-4 |
271.98 |
3.92 |
1.00 |
5 |
开达名城E7-1 |
1555.7 |
16.8 |
2.00 |
6 |
开达名城E14-2 |
245.99 |
3.25 |
1.00 |
7 |
开达名城E21-1 |
245.78 |
3.24 |
1.00 |
8 |
开达名城E22-1 |
246.18 |
3.25 |
1.00 |
9 |
富山诗苑1#-1 |
220.99 |
3.31 |
1.00 |
10 |
富山诗苑1#-2 |
234.16 |
3.65 |
1.00 |
11 |
富山诗苑1#-3 |
225.7 |
3.39 |
1.00 |
12 |
富山诗苑1#-4 |
265.75 |
4.15 |
1.00 |
13 |
富山诗苑1#-5 |
219.89 |
3.43 |
1.00 |
14 |
富山诗苑9#-3 |
185.27 |
3.11 |
0.60 |
15 |
富山诗苑16#-1 |
203.89 |
3.43 |
1.00 |
16 |
富山诗苑16#-2 |
193.75 |
3.26 |
0.60 |
17 |
富山诗苑22#-3 |
307.96 |
4.8 |
1.00 |
18 |
富山诗苑27#-1 |
203.87 |
3.43 |
1.00 |
19 |
富山诗苑30#-1 |
205.64 |
3.45 |
1.00 |
20 |
金坝乡双凤村梁亭村民组“社会福利院” |
1282 |
3.85 |
2.00 |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承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自然人参与承租的所需资料: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承租的所需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10月27日止
2、开达名城看房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荀经理 13865327367、3020311
3、富山诗苑看房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经理 13805623292、2626778
4、金坝乡双风村梁亭村民组“社会福利院”看房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胡经理 13805639814
5、开盛集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国欢 13865388905、2611299 张勇 13205637707、2626521
四、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1、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8:00时起。
2、租赁合同签订地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达名城E21幢5号商铺一楼资产运营部大厅。
五、敬告事项:
1、本次出租房产按现状拍租,竞得人竞得后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和殡葬、娱乐(KTV等扰民项目)、餐饮、金属门窗加工等产生油烟、噪音及其他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产从事经营活动,若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审批等行政手续的,其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不能办理的风险由承租人人承担。
3、房源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
4、20号房源在规划的拆迁区域范围内,拍租期限为1年,建议承租人做仓储/仓库使用。在1年合同期限内,若遇政府拆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须将该房屋腾空恢复原状交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予补偿,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5、1号-19号房源在租期内后2年租金每年按上年度租金的3%进行调增。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并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经营装潢需要对承租房源物进行维修改造的,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动产由竞得人带走,不动产(包括竞得人在承租期间装潢的全部内容)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竞得人不得在租期届满并终止租赁合同后,就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和损失赔偿问题。
8、承租人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经出租人验收合格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退还(不计息)给承租人。
9、本次出租房源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若无法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核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请竞租人事先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10、本次出租房源数量有限,承租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资产运营部大厅办理,未持有身份证者不得选定房源及签约,敬请谅解。
宣城开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